張栢芝三子|張栢芝幼子出世紙被刊登 壹傳媒及編採提堂4月中再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2/22 16:06

最後更新: 2021/02/22 17: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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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麥景慶。(楊詠渝攝)

《壹週刊》早前涉刊登藝人張栢芝第3名兒子的出世紙,壹傳媒與《壹週刊》的出版人及兩名編採人員因而被票控違反《個人資料(私隱)條例》。案件今(22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時,法庭應壹傳媒等4名被告申請,將案件押後至4月中再訊,以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,被告暫時毋須答辯。

涉案4名被告依次為《壹週刊》東主壹傳媒有限公司、出版人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、編輯麥景慶(47歲)及記者鄭靜(40歲)。

首3名被告分別面對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,控罪指他們約於2019年1月28日,在香港,分別身為《壹週刊》的東主、出版人及編輯,連同對方披露1名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,即1份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備存,而屬於1名兒童的出生登記紀錄記項的核證副本內,所載的個人資料,而該等資料未經身為資料使用人的生死登記官同意,而取自資料使用人,該等取用的意圖為獲取金錢利益或其他財產利益,不論是為了個人或另一人受惠而獲取。

而第4名被告則被控1項協助及教唆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,即教唆上述被告干犯上述罪行。

案件今提堂時,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,惟辯方要求押後答辯,以待索取法律意見,案件押後至4月12日再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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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